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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巡察心理学院党总支的公告
发布时间:2024-11-20

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,校党委第一巡察组、意识形态工作专项巡察组自20241120日起对心理学院党总支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巡察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巡察任务

坚守政治巡察定位,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和主责主业,按照“四个落实”和“四个聚焦”要求,重点监督检查: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、党中央重大部署、省委工作要求和校党委工作安排情况;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、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;落实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;落实考核检查、督导督察等发现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。

二、工作方式

巡察期间,巡察组将通过听取汇报、个别谈话、查阅资料、座谈调研、受理来信来访等方式,广泛听取意见、深入了解情况。

三、反映问题渠道

根据巡察工作相关规定,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心理学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、重要岗位干部职工问题以及与巡察工作有关的来信来电来访。欢迎广大师生实事求是反映情况,提出意见和建议,并对巡察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。

联系电话:0536-8462331(接听电话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:00-11:30,下午2:00-5:30);

信箱设置地点:敏行楼南端三楼到四楼楼梯间;

接访地点:教学楼E203房间。

特此公告。

 

校党委第一巡察组

202411月20日